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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第二届“道德之星”评选活动启动

2012/5/22 11:51:51  访问量: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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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雁峰站5月22日讯 为提高市民思想道德和文明素质,激发全区干部群众学习道德英雄、争做道德模范、参与道德建设、共建和谐雁峰的积极性,区委、区政府决定延续2010年首届“道德之星”评选活动,开展评选表彰第二届“道德之星”活动。

 

  此次评选活动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道、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5个类别,每类评选2名,共评选10名“道德之星”。对评选出的“道德之星”,区委、区政府将予以隆重表彰和大力宣传。凡在我区居住、生活、工作、学习的所有公民,符合事迹感人、品德高尚、群众公认的道德典型评选条件,均可参与雁峰区“道德之星”推荐评选活动。

 

  推荐方式为: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区文明办,位于区机关B栋601室)推荐,或向工作或住所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推荐,还可向单位所属各战线推荐。其中:公安、交警、法院、检察、司法部门的典型可向区政法委推荐;区属和坐落我区的中小学的典型可向区教文体局推荐;坐落我区的国营、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向国税雁峰分局、地税雁峰分局、工商雁峰分局、区经贸局推荐;各级医院(含坐落市属医院)的典型可向区卫生局推荐;大中专院校的典型可向团区委推荐;驻区部队(含武警、消防部队)的典型可向区民政局推荐;妇女战线的典型可向区妇联推荐。推荐要求:填报《雁峰区第二届道德之星推荐表》(登陆雁峰区党政门户网www.hyyfq.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并附6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和3000字左右人物通讯材料各3份,2寸蓝底免冠彩色数码照片3张。同时发送电子文档(word格式)至邮箱:yfqwmb@163.com。推荐上报时间:5月17日—6月15日,组委会办公室电话:824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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