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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开展《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2022/3/9 0:00:00  访问量: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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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诺:学习条例,做模范先行者。宣传条例,做积极传播者……”3月8日下午,雁峰区宣传践行《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启动仪式在区机关大楼前坪举行,区委书记王燕,区委副书记、区长谢韬,区委副书记、统战部长李世钧,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达宏,区政协主席尹熙明在签名墙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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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各镇街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党员志愿者、退役军人志愿者等10支代表队共200人身穿“衡阳群众”红马甲,头戴小红帽,齐聚区机关大坪前,高举“衡阳群众”志愿者旗帜,挥舞小国旗齐宣读《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齐唱《学习雷锋好榜样》,现场汇聚成了一片红色的海洋。

据悉,《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共五章35条,不仅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部门、经费、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倡导和鼓励、实施与保障等进行了规范,还对不文明行为作了禁止性规范,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强化约束作用,增强社会成员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推动全社会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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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出台真的太及时了,通过宣传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我更加清楚了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我希望更多的人参与到规范文明行为中来,让衡阳更美好!”一位参与活动的志愿者激动地说。

启动仪式结束后,大家还纷纷来到签名墙上签名,做《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模范先行者、积极传播者、有力践行者和自觉监督者。

自《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雁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推动条例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营造人人参与和践行《条例》的浓厚氛围,推动市民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展现“文明”衡阳形象。

区领导彭顺利、仇寿海、罗宏俊、彭晓洪、殷秀成、洪流、李萍、许中伟、陈祥顺、刘志成、陈竹在签名墙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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