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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人大常委会任命27名干部

2022/1/6 0:00:00  访问量: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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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上午,雁峰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达宏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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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了雁峰区人大代表补选工作方案(草案),表决通过人事任免议案,通过了27名同志的职务任命,免去了1名同志的职务,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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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领导殷秀成、李萍、肖越男、许和平、谢云业、陈竹参加。

具体名单如下:

决定任命:

杨新权同志为雁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尹 毅同志为雁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罗 飞同志为雁峰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何湘军同志为雁峰区教育局局长,

苏飞燕同志为雁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陈 钦同志为雁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黄 昕同志为雁峰区民政局局长,

旷玉君同志为雁峰区司法局局长,

刘 煜同志为雁峰区财政局局长,

肖 稹同志为雁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罗福智同志为雁峰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 赟同志为雁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肖仲平同志为雁峰区水利局局长,

陈慧娟同志为雁峰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局局长,

刘其根同志为雁峰区商务局局长,

屈红芳同志为雁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志峰同志为雁峰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莉莉同志为雁峰区审计局局长,

王海波同志为雁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周德佳同志为雁峰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何晓军同志为雁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智同志为雁峰区统计局局长,

彭 亮同志为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华山同志为雁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王汉生同志为雁峰区信访局局长,

陈祥顺同志为雁峰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康俊武同志为雁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 敏同志的雁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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