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登录

区检察院连续十七年办案安全“零事故” 办案工作获得社会好评

2011/11/2 18:05:51  访问量:324
大字体
小字体

    雁峰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工作,从细节入手,采取多种措施,为确保办案安全筑牢堤坝,十七年来先后接触各类案件当事人3100余人,未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办案工作获得社会好评。

    一是加强安全教育,提升办案安全意识。该院经常利用政治及业务学习的机会,组织办案干警认真学习高检院和省市院有关办案安全的规定,借政法系统中安全事故的典型案例对办案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告诫大家时刻紧绷办案安全这根弦,使干警们牢固树立了“安全是办案第一生命线”的办案安全意识,增强干警依法办案、安全办案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是完善安全防范制度,细化办案安全管理。规范办案流程,从立案前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到传唤人员的配备、检查嫌疑人随身携带物品、询问健康、讯问中的看护,对于办案流程的每个环节,定人定责,落实到人。对讯(询)问室的设定、对犯罪嫌疑人及询问有违法违纪情节证人的人身及携带物品的检查、犯罪嫌疑人及证人的健康状况、饮食、入厕、拘传时间等都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三是提供物质保障,优化办案安全环境。该院通过合理布置摄像监控点和科学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对办案区内所有房间和通道实施全方位监控。先后为讯(询)问室配备专用桌椅,安装空调,对内墙进行隔音和软包处理、对电器设备、设施加装防护装置,在改善办案环境的同时,切实提升了安全系数。
    四是实行一案一总结,防缺补漏完善到位。每件案件办理终结后,对该案办案安全工作及时进行总结,针对安全防范措施和预案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之处进行补缺和整改,保证了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            

微信登录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登录后可对文章进行评价、以及投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