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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取得明显成效,“雁峰经验”在全省推介

2013/5/16 16:06:26  访问量: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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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雁峰站5月14日讯(通讯员 姚轲骅)3年奋进,按照衡阳市依法行政考核方案总体部署,雁峰区衔枚疾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及《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

  3年创新,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的“案件评查”;让法治走在重大政策出台之前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明确“权力清单”的“清理行政执法依据”;以指导性案例确定行政裁量基准……雁峰区推陈出新,多举措规范权力运行,传递公平正能量。

  3年收获,从2011年到2012年,雁峰区连续两年在全市优化经济环境测评中排名第一,连续三年行政复议案件发生率保持为零,连续三年被评为衡阳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4月27日,在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经验会交流会上,雁峰区作为先进典型在会上发言,“雁峰经验”在全省推介。

  雁峰区委书记唐学石表示,党的十八大报告通篇贯穿了“法治”二字,并对法治提出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新要求,这说明党和国家对法治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因此,雁峰区必须加快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重大决策听证”让政府兼听则明

  这是一次涉及广泛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听证会。2011年5月13日,17位来自雁峰区白沙洲广场周边各个阶层的代表与雁峰区主要领导“面对面”,就“如何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雁峰区白沙洲广场的脏、乱、差现象”进行听证。

  听证会上,代表们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建议,而雁峰区白沙洲广场整治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们则认真倾听并吸收了不少建议,经过听证,过去曾经存在的不理解或者矛盾,也在这次听证会上“冰释前嫌”,所以,其后的整治工作顺畅了许多。

  据悉,这次听证会是雁峰区政府贯彻《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执行重大决策时所举行的多个听证会之一。

  近年来,随着重点工程建设、城中村改造、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工作不断深入,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逐渐呈上升趋势,在此背景下,雁峰区委区政府敏锐意识到,必须转变执政理念,以推进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为工作重点,以听证制度为切入点,让法治走在重大政策出台之前。

  “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念好‘硬’、‘严’、‘广’三字经,即规定‘硬’,确保重点大决策出台前先听证;程序‘严’,确保听证过程不走样;言路‘广’确保市民意见进决策。”雁峰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陈俊说。

  村改管委会、国家基本药物零差错率销售、棚户区改造、奇峰村村民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从2011年开始,雁峰区实行了多个“区长责任制”听证项目。

  兼听则明。二年的“重大决策听证”实践,不断提升着雁峰区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质量,从2010年至2012年,雁峰区连续三年行政复议案件发生率保持为零。

  “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登记保存证据超过法定期限、重大行政处罚没有集体讨论的记录、自由裁量不说明理由、大多数行政处罚送达回证不填写《罚款缴纳通知书》内容…….

  这些现象,曾是雁峰区一些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案卷中存在的普遍的问题,而这些的问题,实际上是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集中体现。而要从根本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通过案卷评查,能够了解和掌握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和避免行政执法错案的发生。”雁峰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谭建华说。

  要规范案卷评查,首先必须细化评查标准。雁峰区制订了《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试行)》,并根据评查中的反馈意见,逐步完善评查标准和评分细则,根据七个大项明确了28小项评分点,并将评查的范围扩大到行政许可等其他行政行为种类。

  针对在评查案卷中发现的问题,区法制办还将优秀单位的行政执法处罚案卷整理形成样本印发给各单位参照学习,有了案卷样 本,该区行政执法案卷得到了有效规范。

  案卷评查的关键是落到实处,避免走过场,为此,该区创新评查方式,实施“交叉评查与集中评查相结合”、“自查自评与社会评议相结合”、“常规评议与重点评议相结合”

  2010年,该区一职能部门已连续多年在市局年度考核中排位第一,但由于执法投诉多达40多起,区委区政府启动否决权,取消该局区级评先评优资格。为此,该局痛下决心,对大家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进行了执法体制的改革,其他部门也深受震动,对社会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

  从2012年起,雁峰区只收到10余起关于执法工作的意见或建议,相比过去数量大幅降低,“自查自评与社会评议相结合”的评查方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了让案卷评查成为常态,该区还建立了行政执法案卷定期通报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奖励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责任追究制度。

  笔者了解到,2012年,该区将案卷评查工作与第四轮行政执法培训暨“两证”换发工作结合起来,3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执法人员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对2名违法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按《雁峰区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给予了处分。正是奖惩分明的制度,对案卷评查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执法依据清理”明确“权力清单”

  有利益各部门争相执法,有麻烦各部门互踢皮球; 乱收费、乱罚款、乱作为……这些现象在现实社会中并不鲜见。究其原因,在于各职能部门执法依据不明,执法权限不清,执法目的不纯。

  因此,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行政执法“三乱”现象,必须对执法依据进行清理,明确“权力清单”,因为行政执法依据清理修订工作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

  雁峰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下拨了专门经费,成立领导小组,区法制办还聘请法律专业大学生、法律顾问,并在市法制办的指导下,历时三个月,全面、高质量完成了行政执法依据清理工作。

  截止2012年6月30日,雁峰区有清理任务的43个单位中,除保密局和档案局因区委系统暂未设置规范性文件号不能发文而不能将执法依据上网公布外,其余41个单位全部将执法依据上网公布。

  统计显示,通过行政执法依据清理,34个执法单位及乡镇、涉农街道及非涉农街道的“权力清单”得以明确。

  5月2日,笔者登陆雁峰区党政门户网后发现,这些执法单位及乡镇、涉农街道及非涉农街道都对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权内容在网上进行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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