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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四个强化”做好行财装备工作

2012/1/12 8:47:45  访问量: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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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雁峰区检察院以“保障有力、管理规范、服务到位”为目标,进一步加强行财装备规范化管理,逐步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财,以制度管物的良好氛围,较好的促进了检察工作快速协调发展。

  一是强化财务预、决算管理。该院本着“严格管理、堵塞漏洞、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建立机关内部经费分配机制,根据各科室人员编制和工作量大小,实行“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经费二级预算包干制。非经院领导集体研究,任何人不得改变年初预算,有效避免了随意突击开支现象发生。

  二是强化经费开支审批管理。严格按照省、市财政部门和院财务管理办法,实行经费开支“一支笔”审批制度;对基建、装备、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设施的购置,凡应政府采购的,全部实行政府采购;对所有经费开支帐目,主动定期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增强经费开支的透明度,从而使得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保证了该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检察事业的发展。

  三是强化扣押款物管理。设置了扣押款物专用帐户,配备了扣押款物专管员,实行一案一帐,一物一卡制度,对扣押物品清单统一印制、统一保管,坚持一季一对帐,发现帐物不符、帐卡不符的,及时纠正处理,有效地杜绝了扣押款物私自保管、挪用、截留、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现象的发生。

  四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将每件国有资产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使用人,实行“定资产名称、定资产型号、定资产价值、定使用年限、定折旧费用”的“五定”保管使用责任制,每半年对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一资盘点,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登记,建立资产台帐。购置、处置、报废和改变使用用途的国有资产,先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办公室计财装备负责人审查,报院领导审批后,按照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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